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从业人员业务知识考核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标办(处):
根据《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8〕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计入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2024年动态考评业务知识考核得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织
各设区市招标办(处)负责组织开展在本地区开展代理业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工作,考核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
二、考核对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对象为江苏省内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省内、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江苏省内设立的分公司中,于2023年度担任过代理项目组成员的所有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应考人员”)。各机构及分公司参加业务知识考核人数均不少于5人,应考人员人数不足5人的,需要补充其他从业人员参加业务知识考核。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场次设置
各设区市招标办(处)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5.0监管系统”—“行政监督平台登录”(以下简称“监督平台”)进行考核场次的设置(设置方法见附件1)。各设区市招标办(处)可通过当地交易平台查看本地区内拟参加考核人员的数量,合理安排考核场次。
(二)报名及考核
各设区市招标办(处)可在考核场次设置完成后,要求本地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5.0监管系统”—“代理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参加考核(报名方法见附件2,考核方式见附件3)。
应考人员可以通过代理管理系统在其工作地设区市招标办(处)设置的考场报名并参加考核。
四、有关事项
(一)各设区市招标办(处)应高度重视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做好考核组织工作,制定具体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从业人员应提请省招标办将考核成绩作废,并可以报省招标办将其违纪行为在曝光台予以公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公正进行。
(二)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对照监督平台中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参考各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推送的应考人员提示,梳理出2023年度的应考人员(指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发布中标公告的项目委托代理合同备案的项目组成员),做到应考尽考;要认真组织本机构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参加考核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考核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招标办林琳025-51868905,国泰公司技术支持彭善泽025-51868934或QQ号:1348083199。
附件:1. 2023年全省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设置方法
2. 2023年全省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报名方法
3. 2023年全省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方式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